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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西安科技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价费函发[2002]6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8-20 生效日期:2002-08-20
 

西安科技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制定住宿费标准的报告》(西科字[2002]30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电[2002]66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8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学生公寓,实行单人单床住宿方式(室内引入信息网络专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端口,每人均配有独立的衣柜、物品柜、书架、电脑桌、椅子等,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的宿舍,按1000元/人年收取住宿费。其它学生宿舍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陕西省其他机构
2002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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