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昌市政办发[2005]12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10-2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快我市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依法治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号8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关于实行教育督导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2004]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法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依法治教,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机制。
  我市从1994年成立教育督导室以来,为全市教育“两基”任务完成,素质教育的推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教育督导工作在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是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系统,改进教育行政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改善教育环境,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

  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昌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区州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本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和实施意见。督导乡镇(办)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会同有关方面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督导人员的岗位培训。总结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
  (一)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教育督导职责相适应的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是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由市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执行教育督导任务,履行教育督导职权。督学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较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七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或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熟悉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业务。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说真话,遵纪守法,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规范教育督导形式和程序。教育督导的基本形式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确定教育督导的目的、内容,制定教育督导方案,通知被督导单位;指导被督导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估方案对被督导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必要时可进行复查;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论,提出整改意见;向市人民政府和州教育督导室呈送督导报告,必要时可以将督导结论进行通报。经市教育督导室指派,教育督导人员两人以上可以进行随访督导。随访督导按照下列程序实施:做好督导计划和方案,明确督导目的、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步骤、督导时间;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对象,以实际查看、座谈、问卷为主;检查前应出示督学证或行政执法证;被督导单位应配合督导人员的检查,提供便利条件;随访督导人员应当向督导室提交督导报告。
  (三)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将督导结论通报组织、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以将督导结论向社会公布。督导结论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对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
  (四)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被督导单位要主动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必要的条件。财政应当保证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以督学为本,全面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一)逐步建立对乡镇(办)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昌吉市教育强市实施方案》、《昌吉市教育强乡镇评估验收标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围绕“教育强乡镇”,高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督导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教师队伍状况和基本办学条件,力争全市所有乡镇2007年全部实现“教育强乡镇”目标。
  (二)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全面督导评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指导纲要(修订稿)》,修订《昌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力争在2007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重点检查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努力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等。同时,启动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三)经常性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开展教育常规督导的同时,要围绕不同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专题督导检查。在开展各种专项督导检查中,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对学校的综合评估实行归口管理,由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和组织实施。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