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盐城通达公路有限公司代征收入缴纳相关税费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财综[2003]12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10-24 生效日期:2016-12-11
 

盐城通达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征收入缴纳相关税费的报告》(盐通路字[2003]2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将全部通行费收入申报纳税后,再按规定上缴省集中部分。请你公司严格执行苏财综[1996]163号和苏政复1998]189号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将应上缴省集中使用的资金解缴省财政专户。
  特此批复。

江苏省财政厅
2003年10月2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