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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名单》和《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农财发[2005]100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5-12-28 生效日期:2005-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农业部、财政部拟定了《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名单》和《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贴息事宜。

  附件:(略)
  1.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名单
  2.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农业部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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