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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的决议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
发文日期:2003-10-28 | 生效日期:2003-10-28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建议,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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