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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我市2004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津政发[2003]13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12-12 | 生效日期:2003-12-12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精神,现就我市编制2004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关键一年。综合分析2004年宏观经济形势,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际市场需求上升,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加快,世界经济环境总体上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利;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积极财政政策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继续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我市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继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全面推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分析2004年财政形势,收支矛盾仍会相当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依然较大。从财政收入方面看,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带动下,财政收入能够保持稳定增长,但是政策性减收因素比较多,主要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清理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税收扶持政策。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财政预算要安排的支出增多,主要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保证教育科技支农等法定支出增长,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
200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培植新的财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依法理财和依法治税,加强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等方面的支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和消耗性支出。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稳步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制衡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2004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扩大经济总量,增加财政收入规模,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经济效益的调查分析,积极制定收入增长目标,保证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全面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严格执行企业属地征管原则,完善税收源泉控制机制,努力堵塞税收漏洞。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实行“收支两条线”后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足额入库。继续推进电子申报纳税和防伪税控等现代化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依法行使税收保全措施,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三)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非政策性减免税。对中央和市政府制定的财税优惠政策,按照新的财政体制规定,由市和区县分别负担。各区县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今后各区县不得擅自制定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对于确需财政扶持的领域,原则上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
三、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的综合效应,有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增长质量效益的提高。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新一轮“嫁改调”,支持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改造,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资金补贴和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筹措下岗再就业专项资金,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证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财政补助资金需要,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三)保障社会事业支出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加大教育科技农业投入,保证法定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增加卫生支出,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今后新增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经费要逐步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
(四)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建立财政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系统,加强对外国政府、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的可行性分析,规范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切实落实还款来源。建立财政偿债准备金,并根据财力可能逐步扩大规模,提高财政防范风险能力。
(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和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重点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等经费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支出原则上继续实行零增长。
四、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3〕114号)精神,行政执法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取消现行收支挂钩办法,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履行职能需要,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足额供给经费;教育、卫生等事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按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
(二)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取消乡统筹,改革村提留,调整农业税收政策,理顺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筹措资金,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经费的正常需要,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中央决定,从明年起改革出口退税机制,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同时将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部负担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我市外贸出口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同时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改革外贸管理体制,提高出口竞争能力,促进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结合实行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在现有市对区县体制性、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着力解决区县由于区位不同、资源配置不均衡而造成的财力差异,缓解困难区县的财力紧张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做好2004年预算编制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1〕51号)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2004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收入预算制度。动态维护税源数据库,建立收入预测模型,加强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分析,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二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定员定额指标体系,增加定额标准透明度,据实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完善项目备选制度,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和认定管理,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积极探索实施项目滚动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重大支出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办法,完善部门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继续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涵盖面,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批复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逐步加强事前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对预算草案进行补充修订,形成新的预算草案;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查同级税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预算草案,并汇总下一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草案。市级预算单位修订后的预算草案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查并同各预算单位协商后,形成本级预算草案。各区县财政的预算草案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汇总天津市总预算草案,于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
六、确保完成2003年预算任务 今年我市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税收属地化征管改革。从今年1至10月份财政运行情况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了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区县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各级财政均实现了收入较快增长。由于新体制按分税制和属地化原则重新规定了收入划分办法,市与区县两级财政的税源结构和收入规模均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各级财税部门要在全年工作的最后阶段,认真了解迁入税源情况,全面掌握属地税源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确保落实国家和我市出台的增资政策,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需要。各级财政要做到预算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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