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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5-12-30 生效日期:2005-12-3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精神,现就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地方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经济和财政工作,对保持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根据当前的形势分析,明年经济发展将存在不少有利条件:一是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二是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同时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有效抑制了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需求依然强劲,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三是近几年我省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工业生产稳定较快增长,消费需求稳中见旺,对外贸易增势强劲,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场空间潜力很大。以上这些,都有利于我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强经济运行的协调性,提高经济效益和水平,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但是,2006年经济发展同样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石油价格居高不下,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剧,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有新的表现。经济生活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问题仍比较突出。固定资产投资仍然偏大、经济结构不合理,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和就业压力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初步分析,预计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粮食生产,支持“三农”、教育、科学、卫生等事业发展,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力度,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全民创业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按照中央的部署,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试点、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准备工作。
(三)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
(四)规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订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六)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凡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

  三、2006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入改革的要求,继续稳健财政政策,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搞赤字预算。
(二)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构购置补贴的“三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和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三)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继续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逐步解决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支持城市低保和抗灾救灾,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保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济性收入的增长。大力支持发展义务教育,继续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大力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优化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层文化发展。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帮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困难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大财政对生态和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认真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加大对基层特别是困难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政权运转保障程度和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制度,进一步促进基层增收节支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大力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
(六)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要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制止兴建楼堂馆所,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进一步做好2006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地方预算,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和完善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完善省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推进基本支出预算改革和项目支出预算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稳步实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扩大市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在全省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
(二)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加大对“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使所有“非税收入”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使用,实行财政收支公开透明。
(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省、设区市要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县市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拓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度,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运行。
(四)完善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大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力度。
(五)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口径。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编入本地区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地区政府预算时,“两税”返还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制,所得税返还、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补助资金、固定结算补助、固定专项补助按上年执行数编制。
(六)及时汇总上报2006年地方预算。各设区市预算(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正式报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于2006年4月10日之前将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五、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2005年预算
2005年以来我省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年底前对财政收入的管理仍要加强。各地、各部门要努力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要加强依法治税,严格控制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出台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业。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保证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及时足额支付,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地方财政超收要用于重点支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为7242.60亿元,比上年的6208.27亿元增长16.6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4465.86亿元,比上年的3850.62亿元增长15.98%。

  二、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4027.82亿元,比上年的3453.86亿元增长16.62%。其中,中央本级教育支出299.45亿元,比上年的240.20亿元增长24.67%,高于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2.64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4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129.11元,比上年的931.54元增长21.21%。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013.80元,比上年的810.07元增长25.15%。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江苏省(30.93%)。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46.07元,比上年的1052.00元增长18.4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073.68元,比上年的871.79元增长23.16%。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浙江省(30.90%)。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758.63元,比上年的1606.58元增长9.46%。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天津市(22.73%)。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842.58元,比上年的1684.79元增长9.37%。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27.27%)。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552.50元,比上年的5772.58元下降3.81%。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2.07%)。
  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4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16.51元,比上年的83.49元增长39.55%。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95.13元,比上年的60.91元增长56.18%。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1.14%)。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64.55元,比上年的127.31元增长29.2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25.52元,比上年的85.01元增长47.65%。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河南省(77.97%)。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90.31元,比上年的264.83元增长9.62%。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58.77%)。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67.70元,比上年的239.23元增长11.90%。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78.00%)。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98.41元,比上年的2352.36元下降2.29%。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陕西省(245.49%)。

  三、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按财政支出扣除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4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8486.89亿元(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90%,比上年14.68%增加了0.22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据统计,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59878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79%,与上年公布数相比,这一比例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原因是,2005年国家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结果,将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作了调整,上调2.3万亿元。目前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统计口径尚不能完全反映我国政府安排教育经费的总量。
  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续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得到提高,但有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2005年,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在安排年初预算和分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超收部分时,各级财政部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努力做到不仅在年初预算而且在年终决算时,中央本级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同时,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大多数财政比较困难县增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有力地支持这些县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大幅增加专项资金,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中央免费教科书的资助范围。由于采取了这一系列措施,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附件: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略)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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