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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企[2008]1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3-0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县财政局、经济委员会、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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