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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3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11-26 | 生效日期:2003-11-26 |
各会员单位:
2003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财库(2003)1024号文通知,本期国债于2003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伟国债0311”,证券编码伟100311”,标准交易单位伟10张”,每张面值为100裕回购抵押比例为1:1。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代码的转换工作,即将本期国债承销商的国债分销代码101627、101649统一转换伟100311”。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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