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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卢湾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卢府办[2006]1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03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卢湾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6年卢湾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卫生部“三到五年全国无偿献血100%,自愿无偿献血80%”目标的关键一年 ,我区无偿献血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下达我区2006年的献血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总量优先、结构调整”为前提,积极做好全区无偿献血的组织、招募工作,确保完成2006年我区献血任务,力争实现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80%的目标。现就2006年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献血工作职责
推进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区2006年献血总量的完成,全区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
区各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我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建立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无偿献血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改进和创新动员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方法,深入持久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职能,组织协调血液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做好献血的日常管理和招募服务
区卫生局要继续加强与各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认真执行有关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细化落实2006年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继续加大血液管理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探索适应献血模式转变的管理新模式。要组建有一定规模的卢湾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制定并施行动态的管理办法,保证这支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要加强对献血者的激励和关爱,探索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手段增强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广临床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提高输血安全性。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继续优化我区流动采血车的布点,完善爱心献血屋便民利民的功能,使它们真正成为服务于自愿无偿献血者的平台。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卢湾爱心献血屋的管理,确保血液安全,降低报废率。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与市有关部门要联动一致,建立与完善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预案的预警、启动程序,提高我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科学管理和应急能力。
三、进一步发挥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为确保2006年我区献血总量的完成,根据全区各街道、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布情况,按企事业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5.5%和各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2%下达献血指标。
各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宣传《献血法》、《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进一步发挥我区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加快由指令性计划献血转向团体自愿无偿献血。
各街道、企事业单位要遏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积极配合我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献血安排,在兼顾血库血量、血型的同时,有序动员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卢湾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6年卢湾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卫生部“三到五年全国无偿献血100%,自愿无偿献血80%”目标的关键一年 ,我区无偿献血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下达我区2006年的献血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总量优先、结构调整”为前提,积极做好全区无偿献血的组织、招募工作,确保完成2006年我区献血任务,力争实现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80%的目标。现就2006年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献血工作职责
推进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区2006年献血总量的完成,全区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
区各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我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建立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无偿献血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改进和创新动员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方法,深入持久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职能,组织协调血液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做好献血的日常管理和招募服务
区卫生局要继续加强与各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认真执行有关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细化落实2006年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继续加大血液管理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探索适应献血模式转变的管理新模式。要组建有一定规模的卢湾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制定并施行动态的管理办法,保证这支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要加强对献血者的激励和关爱,探索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手段增强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广临床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提高输血安全性。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继续优化我区流动采血车的布点,完善爱心献血屋便民利民的功能,使它们真正成为服务于自愿无偿献血者的平台。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卢湾爱心献血屋的管理,确保血液安全,降低报废率。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与市有关部门要联动一致,建立与完善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预案的预警、启动程序,提高我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科学管理和应急能力。
三、进一步发挥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为确保2006年我区献血总量的完成,根据全区各街道、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布情况,按企事业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5.5%和各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2%下达献血指标。
各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宣传《献血法》、《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进一步发挥我区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加快由指令性计划献血转向团体自愿无偿献血。
各街道、企事业单位要遏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积极配合我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献血安排,在兼顾血库血量、血型的同时,有序动员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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