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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杭州卷烟厂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经投资[2003]534号、杭财企一[2003]9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11-27 | 生效日期:2003-11-27 |
杭州卷烟厂:
你单位上报的《杭州卷烟厂关于申请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报告》(杭烟财[2003]87号)悉。
经市经委、市财政局审核,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0号)的有关规定,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安排给你单位实施的“引进卷接包设备技术改造”、“包装设备改造”和“引进杂物剔除系统技改”等三个技改项目5448万元财政资助资金。
请接本通知后持收款收据到市财政局(企业一处)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收到财政资助资金(包括2002年“引进CO2膨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财政资助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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