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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财综[2006]2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1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略)

江西省财政厅
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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