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申请设立上海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公示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8-11-12 生效日期:2008-11-12
 

我局于2008年11月11日受理了郝颖、李金涛、朴银子、张佳路、解淑珍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三、办公场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西路337号。

  四、主任会计师兼法定代表人姓名:郝颖。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整。

  六、该事务所共五名股东,各股东具体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21-54679568转69051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905室(邮编:200030)
  网址:www.cs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08年11月1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