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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关于提高税收征管业务报表报送质量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浦税稽[2001]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1-01-19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税务分局、稽查大队:
  为了进一步明确报表报送时限,提高征管报表质量,确保报表及时准确的上报区局,现对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各分局、大队应按区局规定的报表报送职责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按规定要求上报各类征管业务报表。

  二、统一报表报送日程,加强考核。
  区局根据各单位征管统计报表的编报情况,统一下发《征管业务报表报送日程一览表》,并按浦税计[1998]29号文进行考核。对各分局、大队上报的报表每月进行评比计分,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将评分计入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税务局征管业务报表报送日程一览表(略)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001年1月1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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