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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落实2000年度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签约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冀会协[2001]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1-1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今年是全面推行大中型国有企业“先审后报”制度的第一年。为确保“先审后报”制度的贯彻落实,省注协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专门召开了“河北省2000年度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会议”,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
  但从各事务所上报业务约定书的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名单附后)没有与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具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要抓紧办理与有关企业的审计签约事宜,并将签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未能与有关企业签约的原因连同已签定的业务约定书(已报送的除外)于1月16日前报省注协。

附件:未签约大型国有企业名单(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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