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定期报送彩票销售统计月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综[2001]60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4-10 | 生效日期:2001-04-10 |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办综〔2001〕14号)《关于定期报送彩票销售统计月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彩票销售统计月度报表报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68423857。
关于定期报送彩票销售统计月报的通知
(财办综〔2001〕14号, 二○○一年四月二日)
北京市财政局
2001年4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彩票销售情况,加强对彩票市场及彩票资金的管理,我们编制了一套彩票销售统计月度报表。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并对无法在表中反映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彩票销售统计月度报表报财政部综合司。
附件:(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