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桂地税发[2001]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1-01-17 生效日期:2001-01-17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商品期货市场业务的会计核算,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秩序,促进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1年01月17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