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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事项的三项声明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发文日期:2001-02-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专家等名义,出版发行有关200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习题集、习题指南、指导、试题重点分析、应试指南、指导及全真模拟试卷等出版物。对此全国考办声明如下:
一、全国考办不举办考前培训班。
二、全国考办组织编写的指定辅导教材和参考用书共七册,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经济法规汇编》(上、下册)、《200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答案汇编》,上述教材与参考用书,均由全国考办指定的出版社出版,除此之外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任何形式的出版物、学习软件、VCD教学光盘及音像制品等。
为方便考生购买上述出版物,全国考办责成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办理考生报名事宜时,一并办理购书手续,从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发行。
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和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培训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全国考办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请考生予以关注。
财政部
200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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