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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告2006年第2号--公布经济普查年度用支出法核算的GDP数据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家统计局公告2006年第2号 |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 |
发文日期:2006-03-15 | 生效日期:2006-03-15 |
去年12月20日,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了经济普查年度(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按照生产法计算出来的GDP总量为159878亿元,比年快报数增加了2.3万亿元。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国家统计局也采用支出法计算GDP,并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发表。自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经济普查年度生产法GDP后,国内外十分关注经济普查年度支出法GDP的结果。为此,我们将经济普查年度用支出法核算的GDP数据公布如下,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国家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对2004年支出法GDP数据进行了重新核算。主要结果为:2004年全国支出法GDP为160280亿元,比普查前增加了17886亿元。其中,居民消费增加4839亿元,政府消费增加6754亿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增加2766亿元,存货增加3527亿元。消费率由普查前的53.0%上升到54.3%,投资率由普查前的44.2%下降为43.2%(详见附表)。
附表:经济普查年度(2004年)支出法GDP(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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