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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切实做好阜康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阜政办[2006]2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1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市单位:

  现将《关于切实做好阜康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阜康市春季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国务院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和昌吉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全面做好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自治区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起步年。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稳步增收的有效措施,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当前已进入春季重大动物疫病易暴发时期,一是候鸟带毒更为普遍,春季候鸟回迁,途中易与家禽接触引发疫情。二是去年集中免疫的畜禽目前已逐步超过免疫保护期,感染发生疫情的危险性增加。三是免疫工作存在漏洞,主要是牲畜补免不到位,肉禽及散养禽免疫工作难度大。四是受冬春季雪灾和饲草料匮乏的影响,牲畜体况差,抗病力相对较弱。五是2005年3月,我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发生过疫情,不能排除春季再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可能。面对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动手,周密布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实践证明,免疫是控制动物疫病发生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各乡镇畜牧部门要 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疫任务。今年,我市防疫工作从3月10日已全面开始,农区4月15日结束,牧区3月底完成牛的防疫,5月15日完成羊的防疫,对禽流感实施全年免疫。要继续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到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产、技术人员划分责任区,全面动员起来做好春季口蹄疫和禽流感的防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和防疫效果。一是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全面掌握养殖情况,开展禽类养殖摸底调查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流动台帐。村干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今后农牧民养禽必须实行申报制度,并与乡镇兽医站签订养殖协议,按照防疫协议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否则由动物防疫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二是以养殖档案为基础,开展免疫注射,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免疫标识和免疫密度达到100%.三是兽医人员要指导监督防疫员严格按照免疫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对违反操作要求的人员及指导监督不力的兽医人员严肃处理,并赔偿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是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大疫情监测力度,重点要对发生过疫情的地区以及养殖场等饲养密集小区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二是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候鸟的疫情监测,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病、死鸟类要及时向动物防疫部门汇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三是要坚持疫情核查制度。对报告的每一起可疑情况要认真对待,并立即派人进行核查。四是要坚持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五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强化检疫监,防止疫情扩散。一是市、乡两级动物防疫检疫站要立即进入状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检疫率达?00%.二是加大活畜市场、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证验物,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或证物不符的畜禽一律不准进入市场,严禁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上市。三是加强幸福路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工作,对拉运畜禽的过往车辆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禁止疫区的畜群通过。四是实行活畜市场、屠宰市场业主负责制,各业主要积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做好检疫、监督工作,并做好定期消毒工作,维持好经营场所的秩序。五是畜牧、工商、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对逃避和拒绝检疫以及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的业主要依法查处。

  五、规范养殖行为,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动物防疫监督站要对现有养禽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禽场,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准予饲养,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积极推进畜禽饲养方式的转变,鼓励引导养殖户改善饲养环境,加快推进标准化、清洁化、集约化养殖,减少疫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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