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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佛国税函[2006]10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3-13 | 生效日期:2006-03-13 |
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6]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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