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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本市粮食直补政策的调整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政农发[2006]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01 | 生效日期:2006-03-01 |
各郊区县人民政府:
针对2005年我市粮食直补工作的相关情况,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2006年我市将继续实行粮食直补政策。结合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为更好地引导郊区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对2006年粮食直补政策进行了两项调整。
一、统一春夏玉米补贴标准
春夏玉米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亩15元。
二、取消春玉米良种补贴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要求仍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和市统计局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2005年本市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京政农发〔2005〕5号)执行。
请各区县结合此调整意见和《关于2005年本市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要求,向种粮农户做好宣传和解释,切实落实粮食直补政策,抓好粮食直补工作。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统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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