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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01年中注协业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 文 号:会协[2001]31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01-02-1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
搞好行业监管,促进行业执业质量和执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是行业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中心任务,针对行业合并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行业协会应在加强监管、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要根据各自情况,卓有成效地开展行业监管工作。现将《2001年中注协业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
你们,以便统一思想,上下一致,共同做好行业监管工作,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附件:2001年中注协业务监管工作要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2月16日
2001年中注协业务监管工作要点
根据2001年中注协工作的总体要求,2001年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提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水平,规范行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强对事务所和执业人员业务质量的检查,加大对重点个案的查处力度,打击和制止行业作假行为。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完成2000年事务所业务检查的处理工作,巩固检查成果。针对业务检查问题的具体处理处罚方式,依法发送有关处理处罚文书,研究当事人提出的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办理有关的行政听证、行政复议事项,对有关人员进行训诫、强制培训等行业自律性处罚。
二、完成有关政府部门移交事务所存在执业问题的核查和处理工作。要与审计、财政、银行、证券管理等监管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对他们移交来的案件,如上市公司审计和评估、国有企业审计和评估中存在的执业质量问题等应抓紧核查、处理。
三、完善行业监管制度的建设并促进贯彻落实。2001年将研究制定和推行几项重要的业务监管制度,包括:修改完善并推行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有效开展对报备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分析运用工作;制定发布行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使投诉举报工作的处理得以规范;研究试行事务所业务质量评价体系。
四、加强行业自律性组织的建设。逐步设立惩戒、调查等有关行业自律性管理的专门委员会,制定章程,明确职能,并推进委员会的实质性运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业务监管的宣传工作。除大力宣传中注协抓行业监管的工作和动态外,还要加大对各地开展业务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宣传、对具体存在执业问题个案处理的曝光、行业强制教育宣传、以及国外开展业务监管工作有关措施、做法的宣传。
六、加紧编辑整理有关案例材料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在召集有关专家就事务所业务检查的案例资料开展研究并撰写剖析材料的基础上编撰出版《案例集》;利用整理的有关案例资料举办“上市公司审计、评估业务”培训班;结合上市公司审计、评估中常见问题进行案例教育;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监管人员培训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七、加强对人民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分析、研究行业执业和行业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管,促进行业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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