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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落实中注协2001年4-6月份委托上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安排意见的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冀会协函[2001]第1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4-10 生效日期:2016-12-11
 

(***此文件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无效。***

为认真落实中注协2001年4-6月份委托上海、北京两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两师”后续教育培训班计划,我们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妥善安排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于每期培训班开班7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省注协培训部,由省注协统一报名。  
  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注意中注协或省注协网上通知,届时省注协不再另行通知。  
  省注协培训部联系电话:0311-7885713  
  联系人:岳有志    张海洋  
  传真号:0311-7874002  
  E-mail:pxb@hebicpa.org.cn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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