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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年4--6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具体安排》的函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 文 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01-04-0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此文件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无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评估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年4--6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具体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组织学员及时报名,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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