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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津国税所[2001]7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1-03-2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3月2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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