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中共正定县委办公室、正定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审计和清核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正办字[2002]2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5-2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了在机构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做好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统一截止时间为:2002年5 月22日。
2、撤并转体单位和主要领导即将离职的单位必须在5月25日以前结清有关帐目,对以前发生的如修理费、车油费、招待费等应付款项及各种应收款项进行认真的清理,取得对方单位合法票据并单独入帐,以备核查。
3、自5月23日起至机构改革到位以前,除工资等必须的开支费用以外,各单位不得再发生任何费用,确实需要的要有主管县领导的批示。
4、各单位的现金清查盘点一律由县审计清核小组工作人员在场监督进行。银行存款必须取得金融机构的对帐单或核实凭据。
5、有出租、出借资产或对外投资等事宜的要提供相关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资料。
6、认真清理帐外资产,不得隐匿财产和捏造债权债务,资产负债情况一律公开。
7、清产核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29日前完成。
8、凡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经查处,依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各单位对财政(国资)部门下发的《资产清查登记核实表》按文件要求上报,涉及资产处置或划转的按规定完善有关手续。

中共正定县委办公室
正定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05-23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