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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填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外[2001]28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2-23 | 生效日期:2001-02-23 |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主管局(总公司):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为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手续,便于贷款项目的管理,请你单位今后申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时,在申请函后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具体格式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略
北京市财政局
200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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