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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皖财统[2001]36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4-20 生效日期:2001-04-20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有关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我们制定了《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安徽省财政厅
200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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