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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市国税局转发的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浦税政[2001]1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1-02-14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税务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沪税流[2001]3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2001年1月份香皂和子午线轮胎产品生产环节已征收的消费税作退库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2001年2月1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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