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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1]第96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5-1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评估协会:

  我会将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班,请各协会做好报名组织工作。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背景、内容和意义;
  2.负债与权益;
  3.租赁;
  4.或有事项、收入;
  5.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6.有关资产减值问题;
  7.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将聘请财政部会计司直接参与准则制定的资深专家主讲,并和学员进行研讨。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事务所项目经理以上注册会计师。各协会选派4-8人参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1年6月9日-11日。6月8日报到,12日返程。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协会于6月1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传真号:021-69768073,联系人:王欣,电话:021-69768000-1111。中注协联系人:王萍,电话:010-68721166-5501。

  五、报到事项
  (一)接站时间:6月8日9:00-21:00。
  (二)接站地点:
  1.虹桥机场国内出口。抵达上海浦东机场的学员请乘机场专线前往虹桥机场。
  2.上海莘庄地铁站地面出口。乘火车的学员请转乘地铁至莘庄地铁站。
  3.于规定时间外到达的学员,请自行前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学院距虹桥机场8公里,出租车费约25元;距上海火车站22公里,出租车费约80元。
  4.由于目前交通尚不方便,请学员尽量不要在20点后抵达浦东机场、22点后抵达虹桥机场或上海火车站。

  六、费用
  学员报到时每人须交纳800元食宿费。免收培训费。

附件: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班报名表 (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05月1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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