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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06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芜政[2006]1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16 | 生效日期:2006-02-16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审计局制定的《2006年审计工作计划》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政府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2006年审计工作计划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审计“二十字”方针,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促进我市“两个率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芜湖等目标,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2006年审计工作重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的细化、财政转移支付的规范、“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等政策的落实、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问题,促进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二是认真抓好芜湖市区划调整过程中资产处置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工作,维护政府性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稳定,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和部门内控制度的健全。四是强化投资项目审计,试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投资效益的提高。五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和干部监督管理。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效益审计,逐步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审计成果转化的力度。围绕审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审计准则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不断改进审计管理方法,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2006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2006年重点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同时对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外事办、市传媒集团(筹)等6个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
(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安排对繁昌县、镜湖区、鸠江区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芜市发〔2000〕6号文件)的规定和区划调整的需要,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繁昌县(县委书记、县长)、原镜湖区(区委书记、区长)、鸠江区(区委书记) 、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区法院、新芜区检察院、新芜区法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市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对鸠江区(区长)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外事办、市建筑设计院、市传媒集团(筹)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
三、行政事业审计
对市招投标中心、市城市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市急救中心等3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效益审计
对市高教园区道路、滨江公园一期拆迁费、市建投拆迁安置房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及效益审计。
五、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及审计调查
对市规划设计费、污水处理费等进行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及审计调查。
六、金融及外资审计
对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根据国家审计署授权,对亚行酸雨项目、日本协力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进行审计。
七、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项目审计及审计调查
对市盐务管理局系统财务收支、公路通行费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城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基金等项目及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完成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项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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