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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更改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培训班地点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4-0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我会拟于4月12日至16日在北京香山饭店举办的培训班因故改在北京东岳大厦(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请乘地铁在西直门站下车,转乘904路公共汽车至丰户营站下车,往西走200米左右;乘飞机的学员乘民航大巴至东直门站下车,坐地铁至西直门站,转乘904路公共汽车至丰户营站下车。总机:82590450/1/2)举办,其余有关事项仍以原通知为准,请即转告参加培训班的学员。
  特此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4月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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