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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1]第72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3-21 生效日期:2016-12-11
 

  为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了解、掌握财政部新颁布、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将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两期“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培训班”,请你会共选派8名机构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财政部新颁布、修改的八个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  
  培训班将聘请财政部会计司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家讲课,并解答和研讨有关问题。

  二、培训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两期培训班同时举办。
  时间:2001年4月12日-4月16日,4月11日报到,4月17日返程。
  地点:北京海淀区香山公园内香山饭店。乘飞机的学员可于首都机场乘民航班车至友谊饭店或公主坟下车,转乘出租车至饭店报到;乘火车于北京西客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出租车前往饭店报到;于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石景山,转乘出租车至饭店报到。
  电话总机:(010)62591166。

  四、报名事项
  请你会于4月3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匡小国,电话:(010)62770406-827,传真:(010)62780830。
  中注协联系人:韩伟炜,电话:(010)68721166-5405。

  五、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约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培训班报名表 (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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