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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1]150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6-2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重庆、湖北、山西省(市)资产评估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顺利合并,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原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两会已合并的改由其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两会未合并的改由其所在地的省级或计划列市资产评估协会管理。

  本通知发布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始与各有关地方协会进行有关移交工作,停止办理原直接联系的会员的有关事宜。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6月2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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