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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葫芦岛年鉴》(2006)年卷稿件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葫政办发[2006]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葫芦岛年鉴》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型、综合型资料工具书(年刊),每年编纂出版一卷,《葫芦岛年鉴》(2006)年卷将全面反映2005年全市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工作和取得的新成绩,编纂出版好《葫芦岛年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葫芦岛年鉴》(2006)年卷稿件报送的有关要求通如下:
一、报送的稿件要重点反映出所负责的工作领域在2005年的全面情况、新变化,取得的新成绩。
二、报送的稿件要求文字精练,言简意赅,使用年鉴所要求的体例和语言。
三、报送的稿件要求一式两份,并附计算机软盘,以及本部门的2005年度工作总结一份。
四、报送稿件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31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上报市政府后取消其在年鉴中的栏目和内容,后果自负。
五、年鉴彩页的具体要求详见葫志办[2006]1号文件。
六、稿件报送到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编辑室,市志办办公地址在市政府大楼一楼左侧,联系电话:3126537,3120047.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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