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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6]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1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6]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当前,在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矛盾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很重。特别是诸如“7?11”矿难、“8?9”洪灾等一些紧急、重大突发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性极大。及时、真实上报此类信息,有利于各级领导迅速掌握情况,正确作出决策,及时解决问题。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报送紧急、重大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主渠道的作用,认真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决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错保甚至压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情况的发生。对因报送环节出现问题,延误施救或处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紧急、重大信息报送范围,及时报送信息
(一)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州、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对此类信息应及时报送。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罢市、罢教、冲击党政机关、围堵工矿企业、阻碍交通、土地纠纷等。对此类信息应随时报送,掌握事态苗头的应在时间发生前作出预报。
(三)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各类重、特大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集体中毒、房屋倒塌、火灾和其他伤亡人员、损失财产等。煤炭、交通、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此类信息应立即报送,不得延误。
(四)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包括水灾、旱灾、风灾、暴雨灾、雹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塌陷等自然灾害和虫灾、严重人、动植物等疫情。农业、气象、畜牧、卫生等部门对此类信息应立即报送,可以预测的灾害应在灾害发生前作出预报。
(五)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包括纵火、爆炸、劫车、暴狱、贩毒、绑架、抢劫、杀人、盗窃、非法制售枪支弹药、大规模群体械斗、哄抢打砸财物和重大制售假劣商品行为等。公安部门对此类信息应及时报送,不得迟于案件发生后的1小时。
(六)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包括中央、自治区、昌吉州各级党政机关报刊、杂志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大众传媒向社会披露的影响较大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事件、事项。广电部门对此类信息应立即报送,不得迟于新闻媒体曝光后的1小时。
(七)重大社情民意。包括群众对政府工作有代表性的反映、批评、建议,一个时期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难点、焦点、敏感问题,引发群众大规模骚乱的造谣、蛊惑、煽动等重大扰乱社会秩序言行,引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动荡的重要情报,危机国家安全的重要敌情,非法宗教及其他非法组织重大违法活动,严重损毁国家、政府形象的典型案例,群众投诉、举报的重大事项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此类信息应视情适时报送。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情况及时报送政府办公室,其它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政务活动等类政务信息,各单位每月不少于5条。
三、严格紧急、重大信息报送程序,逐级上报信息
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事故、灾情、疫情、案件、敌情、社情等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领导上报信息,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的重要信息,在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同时,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并视情况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紧急、重大信息,正常工作日直接报送市政府行政办公室,非工作日时间直接报送市总值班室(电话3222231 传真3231173)
四、灵活做好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处理工作
(一)重要信息的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可以在重大事件、事故、灾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段先行报送初步情况,特殊情况下可用电话报告;随后,陆续报送事态发展、趋势和施救、处置等方面情况;之后,还要对事态跟踪了解和综合分析,适时作出专题报送。
(二)重要信息的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在接到紧急、重大、敏感信息时,要深入、详尽地核实重大事件、事故、灾情等发生的后续危害,是否采取了得力的施救、处置措施,急需上级或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重要信息的送审。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大、敏感信息,要经过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审签。
五、认真做好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配合与协调
严格统一信息报送口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紧急、重大、敏感信息,应准确掌握信息的性质、分类,明确界定和判断信息的份量,信息口径应与有关方面表述相吻合,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与专业部门口径一致;多个部门报送同一方面、同一类信息,表述应基本相同。
六、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信息人员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改进紧急重大情况重要信息的处理方法和传输手段,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安全保密。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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