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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庆安同志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邹政办发[2006]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13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朱庆安同志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邹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朱庆安同志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10日)
同志们:
春节前后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确定了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济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200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动员各级各部门从具体工作、具体项目、具体环节入手,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全面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确保“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今天这次会议既是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抓落实、见成效的推进会,也是按照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建设的动员会。当前,我市正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必须努力提高五个方面的水平。
一、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一五”时期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环境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下决心从过去落后的思想和做法中转变过来,在认真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真正把政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更加重视加强学习。要针对制度体制、干部素质、领导能力、工作方法和执政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和“不符合”的问题,继续在全市政府系统大力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良好风气。通过加强学习,不断开阔思路,切实解决好体制机制不顺、理论素养不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等问题。要围绕提高各级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所必需的市场经济、现代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坚持以学习促思想解放、促观念更新、促境界提升,紧密结合实践强化理性思考,努力培养战略思维和宽广眼光,务求在谋划发展时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
更加重视开拓创新。政府自身开拓创新的意识强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效。各级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努力适应宏观环境的新变化、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区域竞争的新态势,围绕各项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更好地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全市人民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服务。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奉献意识,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业、谋发展上,用创新的手段和方式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提出新办法。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深入研究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共性矛盾和问题,拿出新的招数和办法,下功夫突破一些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各级领导成员都要立足自身实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负重奋进的勇气、干就干好的志气,潜心研究做好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各级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善于化解瓶颈制约。市政府领导成员要进一步从一般性事务中解脱出来,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就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既要防止决策出现偏差失误,又要创造性地解决好制约发展的投资融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数字概念,加强对数字的研究,学会从数字变化中分析问题、寻求解决办法。要不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尽快建立完善各自的数据系统,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系统性,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努力提高工作落实水平
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不仅体现在据情善断、科学决策上,更体现在创造性地抓好落实,把决策部署转化为发展实效上,真正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以更高的标准促落实。低标准助长惰性、贻误时机、影响发展,高标准是压力、是挑战,也会激发干劲和动力。面对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竞相争先晋位的逼人形势,坚持高标准,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有自加压力的精神、迎难而上的勇气、争创一流的气魄,开阔视野,提升境界,跳出邹城审视自我,盯住省内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确定发展定位和赶超对象,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全力争取有质量、有效益、有后劲的发展速度。经济强镇街和工作基础好的部门要克服小成即满的意识,瞄准一流目标,奋力争先,力争在济宁市乃至全省、全国争位次,基础差的要自我加压,负重奋起,力争在济宁市、全省位次前移。
以更明确的目标责任促落实。市政府己下发了年度任务目标和重点事项责任分工,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对每一项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把承担的职责任务逐级逐项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行业、单位、岗位和具体责任人,谁管的事谁负责,谁完不成任务或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坚决克服那种看似大家都在抓实则没人抓、看似大家都在管实则没人管、看似大家都在负责实则没人负责的不良现象。要强化领导责任,我作为市长,对政府工作全面负责,将全力支持分管领导放胆放手工作,支持镇街和部门的同志大胆创新、抓好落实;各位政府领导成员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分管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镇街、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相应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在抓落实上要亲历亲为、敢抓敢管,保证各项任务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以更务实的作风促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坚持实干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任务落实在一线。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多做增强发展后劲的工作,多做关系百姓生计的工作,努力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和任期内,创造出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要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拿出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新招、实招,用新的思路和办法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抵制歪风,决不能矛盾上交、责任下推、难题后拖、避实就虚,延误发展进程。
以更严格的考核监督促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快形成科学透明、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各项工作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责统一。要把强化监督考核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检查工作效果、考核工作绩效的作用。市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要实行全程调度督查,随时掌握通报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矛盾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效能、贻误行政工作等行为,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估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调动好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正确的决策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各级要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快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决策。要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博采众长、广纳贤言,研究民情、传送民意。对涉及面广、牵动全局的工作,要认真、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和基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广泛集中民智。今后,凡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之外,都要向社会公开,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政府各部门都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要把重点决策工作与群众的要求相统一,防止决策的随意性、片面性,力戒把个人的主张当成群众的需要,不能为了跟形势、赶潮流,随意决策或决策失误;同时,要增强敏锐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善于捕捉和把握机遇,不能以稳妥为借口,优柔寡断,错失良机,贻误发展。
严格决策跟踪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行快捷、协调有效、覆盖全市的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对事关邹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坚决干好、干出成效,切实对邹城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
畅通渠道,保证决策执行。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要积极推动,不得出现棚架、梗阻和推诿扯皮现象,更不能以任何借口,打折扣、降标准、搞变通。要大力弘扬立说立行的良好政风,力求决策快、运作快、落实快,以更优的公共服务、更低的发展成本、更高的办事效率,加快推动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和落实。要坚持开拓进取与科学务实的统一,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既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年年上新台阶,又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积蓄后劲。
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因此,必须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办事。要熟知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自觉地把自己的行政活动、领导行为纳入法律范围内,依法规范、有序地正确处理各类问题,决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
严格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加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尤其在关系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要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克服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强化监督制约,保证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对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权力规范有序地正确运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高整体执法水平。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层次和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有针对性地、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关。要继续强化经常性教育和监督,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那些素质不高、不适合从事执法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努力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形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健全制度,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这一核心问题,进一步创新体制,重点推进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干部任用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体制机制。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制度。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凡是已经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寻求建立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监督严密的审批流程,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二是规范资金和工程监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落到实处,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依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市场行为,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三是规范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干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方方面面的监督。
严格整治,有效杜绝商业贿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全国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并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商业贿赂直接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给以打击、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有效制约行政权力运行,防患于未然。各级要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加强教育,不得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整肃行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纠风整治工作中,要重点做到“四个坚决纠正”,认真抓好“四个专项治理”。“四个坚决纠正”:一是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滥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三是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四是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个专项治理”:一是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二是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规范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要坚决制止任何针对农民的摊派和违规收费,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的有效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四是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职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投诉监察中心的作用,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有计划、不定期地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反腐效果。监察机关要落实部门主办责任制,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处一个,教育一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日常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同志们,今年是开创“十一五”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任务目标已经明确,各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落实推进阶段,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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