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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薛政发[2006]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0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农业税减免后镇街财政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规范和加强镇街财政管理,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5]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54号和《关于在财政困难县开展“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的通知》(鲁财预[2005]17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财预[2005]53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各镇街实行“乡财乡用县管”财政改革。为确保此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镇街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乡用县管”,规范镇街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调动和保护镇街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镇街财政保障能力,缓解镇街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镇街财政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原则
(一)主要目标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镇街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街财政困难得到明显缓解。通过改革,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并逐年有所减少;无新增债务,并逐步消化历史债务;所有镇街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保证正常发放;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财政支出的基本需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六权不变”,实行独立核算。一是镇街预算管理权不变。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镇街在区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二是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镇街财政资金仍归镇街政府所有和支配,区政府不集中、不平调,确保镇街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属于镇街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镇街按规定程序审批。四是镇街组织收入责任不变。镇街财政收入任务仍由镇街负责组织,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并完成全年任务,继续纳入目标考核。五是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各镇街原有债权仍由镇街享有,原有债务仍由镇街承担。六是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以镇街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镇街对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六权”不变的基础上,各镇街实行分账独立核算,区财政局负责监督。
2、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规范收支管理。既要强化区级对镇街财政的监管和约束,切实规范镇街财政收支行为,提高镇街理财水平;又要防止把镇街“捆”得过紧,形成“等、靠、要”、“吃大锅饭”思想,通过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切实增强镇街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坚持精简节约,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和网络信息技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三、主要内容
“乡财乡用县管”就是在保持原区、镇街利益分配格局和“六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区财政部门负责镇街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资金的监督使用,使镇街财政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适当分离,其实质是财政财务管理方式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六个统一”,具体为: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结合我区体制现状和实际情况,此次改革采取逐步实施、稳妥推进的方法,首先将镇街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经委、村居)经费等所有资金纳入“乡财乡用县管”范围,待时机成熟后,再按照省、市改革要求,实现帐务和资金统管的目标,增强镇街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预算统编。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支出范围、统一定额标准、统一核算办法”和“保人员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由区财政部门提出镇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意见,报区政府批准;镇街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镇街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须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数额较大的须向区政府报告,再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账户统设。撤销镇街财政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统一为镇街财政开设专用账户。镇街政府及其预算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经费的拨入、支出,以及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均由区财政局统一办理。镇街财政及其所属预算单位不得在金融机构擅自开设账户。
(三)资金统缴。按照资金管理上移、既得财力不变的原则,镇街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收入、非税收入、专项拨款和各种往来款项,由区级财政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管理。镇街财政性收入全额上缴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区财政按镇街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管理。
(四)支出统核。各镇街必须按同级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预算执行。各镇街编制季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后,按计划办理拨款支出。区财政局负责对镇街及其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核,并为各镇街设置总预算、预算外、政府经费、计生经费、民政经费和教育经费等核算账套,其他站、所经费统一在政府经费账套核算,按账套由镇街财政所调剂设置报账员。
(五)采购统办。镇街各项采购支出,凡在政府采购标准以上或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按规定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并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六)票据统管。财政各种票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以旧领新、限量领购、定期核销、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即由镇街明确专人负责领取、保管、发放和清理。
四、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区镇两级财政要按照全面、科学、客观、细致的原则,编制综合预算,逐步将所有政府性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部门预算要尽可能细化到具体收支项目,一经人代会批准,要严格按预算执行。积极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所有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切实加强镇街支出管理,提高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镇街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公用经费定额,制定确保镇街政府运转和事业发展的支出范围、开支标准、支出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制度。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小汽车购置费、电话费等支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镇街财务公开制度,预决算和执行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行效果逐步纳入年度业绩考核。
(三)逐步开展“五项清理”,切实“减人、减债”。一是要清理镇街财政供给人员。清理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建立供给人员工资档案。镇街机构改革的分流人员,要单独造册、明确到人。要严格核定镇街行政和事业编制,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库,逐步试行与人事(编制)、公安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实施动态监控。二是清理镇街银行账户。除按有关规定须保留的银行专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撤销。三是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各镇街自行印制的票据一律作废,并予以销毁,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票据。四是全面清理各类资产。要对现有各类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防止资产流失。五是清理核实镇街债权债务。在债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落实偿债责任,妥善处理旧债,严禁新增负债。各项清理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并报区财政局审核。
(四)加快区镇财政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金财工程”的实施,加快区镇两级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区镇财政网上申报、审批、核算和数据传输,构建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区政府成立“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在区财政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镇街要认真组织搞好试点工作。区财政、监察、审计、人事(编制)等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确保“乡财乡用县管”平稳运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强镇街财政管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区结算中心要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各镇街要严格执行“乡财乡用县管”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收坐支,不准账外设账、体外循环;严禁突击花钱,不准隐匿、转移、转让、私分国有资产和资金。发现上述行为,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认真总结经验。要密切关注改革运行情况,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附:薛城区“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薛城区“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刘儒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业胜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列淦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侯宗盾 区监察局局长
张延东 区财政局局长
阚士峰 区人事局局长
张佰成 区审计局局长
胡安海 陶庄镇镇长
李丽滨 邹坞镇镇长
李玉森 张范镇镇长
高 淦 临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 利 常庄镇镇长
魏玉华 沙沟镇镇长
种法家 周营镇镇长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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