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泸市府办函[2006]8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6-14 生效日期:2006-06-1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安排意见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六年六月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精神,确保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公安部总体部署,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并在2008年底完成全市350万人口的换发二代证任务。

  二、工作安排
  200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换证任务为90万,市二代证办以各区县常住人口为基数,综合各地人口数据、经济条件等因素,分别给各区县下达2006年换发二代证具体任务数为:江阳区15万人,纳溪区11万人,龙马潭区9万人,泸县20万人,合江县16万人,叙永县10万人,古蔺县10万人。2007年、2008年的换证任务,市二代证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总体任务,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再行分配。
  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兑现奖惩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三、有关问题
  (一)按照政策规定,对贫困人员居民身份证制作工本费实行减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址(川价发〔2005〕29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政策实行减免,全市需减收、免收二代证工本费的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低保人口由市、县人民政府民政、扶贫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由市级和县级财政按实解决。
  (二)切实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相关经费
  根据4月6日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省上一次性投入,为全省2160个派出所集中采购系统和设备,其余设备的购买和维护更新由各市(州)、县(市、区)自行负责,逐年解决2008年前所需的聘请人员(包括培训、社保、养老保险)、移动采集人像信息交通工具、识别仪、地址追加写入设备和耗材、设备维护更新等后续经费”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财政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换发二代证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并实行经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1.由市、县财政分级承担设备及运行维护、试点和聘用人员和民警加班补贴费用。
  市和县分别对换证所需设备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经费由市级和县财政按采购实际支出数安排。设备运行维护经费,由市和县财政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安排经费。
  试点工作经费由市级和泸县财政根据情况安排。
  市、区县公安局机关聘用人员经费和民警加班补贴由市级和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拨付给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
  2.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各派出所的所需工作人员、工作场地等由乡(镇、街道办)调剂解决,培训、宣传、组织、发动和其它工作经费由乡(镇、街道办)承担解决。
  各派出所需新增工作人员2名,可采用乡(镇、街道办)出资聘请,也可由乡(镇、街道办)抽调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到派出所工作。
  派出所因房屋有限,不能解决人像采集点房屋场地的,由乡(镇、街道办)出资租用或采用其它方式解决。
  培训、宣传、组织、发动和其它工作经费由乡(镇、街道办)按实际工作情况解决。

泸州市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