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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预[2001]4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5-27 | 生效日期:2001-05-27 |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顺德市支行,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广东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附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略)
广东省财政厅
200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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