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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枣政发[2006]2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城区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在广大农村,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步伐较慢,难以适应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的需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构筑新型服务网络,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这对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网络化和规模化,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突出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两个重点,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传统营销网络,调整商业布局和经营业态,尽快建立起我市新型、高效、有序的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农产品市场与农村消费品市场“双向开拓”。在城区建立中心店和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周围乡镇和社会各类零售网点入网加盟,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连锁经营网络。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为重点,把农村需要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送下乡,同时将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和地产品运进城,构筑起农村新型的“双向物流”服务体系。
2.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发挥我市流通系统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城区建设大中型物流配送中心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乡镇、村辐射,建立直营店、加盟店、便民店。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多方参与、多元化投资和多种形式发展,形成规范、竞争、开放、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3.坚持城乡一体,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将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与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整合资源,通盘考虑。突出“价格低廉、购物方便、商品齐全、质量保证”的经营特色。积极实施低成本运作、电子化管理和连锁化发展战略,力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发展目标
力争5年内,在全市乡镇建立200家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超市;在较大村庄建立300家以超市等新型业态为基础、由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组成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一般村庄原村级服务站的基础上改造发展1000家便民超市;在市、区(市)形成20家具有较强实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最终形成由连锁经营支持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网络。
三、工作重点
(一)统筹规划,调整布局。在较大的村庄普遍建立适应农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的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便民超市,同时,选择适宜位置建设可为周围若干村庄农民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由品种齐全、质量可靠的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超市等业态带动,逐步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内容,满足农民日常生活的需要。重点建设面积较大的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超市及质量可靠的专卖店,在条件具备的地方,结合小城镇改造,建设容纳各种业态的购物区。区(市)商业要着眼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发展,努力提高采购配送功能、技术服务功能和标准化经营水平。
(二)整合资源,推进连锁经营。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要适应农村“小城镇、大市场”的特点,积极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战略。加强对供销社网点的改造、提升、整合、优化,引导其走联合发展的路子,构建以农资和日用品为主的现代连锁经营体系。要切实发挥供销社连接城乡、网络规模大的优势,组织配送各类农产品进超市、进销区。对城乡通用的商品,要依靠专业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和商品配送,对其他适应农村或者地域性较强的商品配送,应从基层或小区域内起步,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应主动承担起对农村基层的配送服务职能。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配送。对各类技术、劳务服务也要由公司总部或行业协会制定标准,逐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经营。要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网络支撑带动商品网络的运用和发展。
(三)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农村的情况和农民的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尤其是围绕重要农资商品和价值较高的耐用消费品搞好服务。着眼于农业的增收,提供配套的农资使用技术;根据农民新的消费热点,将家电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承担起来;加强经营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对村级便民超市和综合服务中心,可采取竞标等形式,从农民和供销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工中,选择优秀人才作为经营主体;在乡镇可由专业公司发展直营店,也可由基层供销社或其他经营者发展加盟店;打破所有制和原隶属关系界限,组建股份制公司,在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中发挥龙头作用;积极探索会员制等企业组织和经营形式,特别是围绕农民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发展具有配送功能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公司。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要求,市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区(市)级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及乡(镇)级、村级农家店建设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按照标准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对基础投入实行财政贴息。对大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企业和现代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由金融部门给予重点贷款扶持,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的贴息扶持。
(三)简化证照办理,放宽市场准入。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对连锁企业在工商注册及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总部向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证件,各分店持总部的批准文件或证、照复印件,按规定在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四)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对流通系统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大型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列入市重点扶持的大型商贸龙头企业、现代批发市场的用电,按照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五)加强对经营服务用地的扶持。进一步做好土地的规划调整,以适应各类经营设施改造和建设的需要。发展超市、便民店、综合服务中心应尽量利用原经营设施和土地进行改造。
五、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负责行业管理,制定总体规划,督促组织实施;市供销社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民经、工商、财政、税务、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枣庄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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