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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北京市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6-14 | 生效日期:2006-06-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号)号精神,现将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5年补贴车辆范围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
上述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座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大型载客汽车。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请于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领取补贴,过期不再办理。私人车主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领取补贴;法人单位车主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本单位发票(发票抬头:北京市商务局)领取补贴。
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
业务咨询电话:64218715、64219325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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