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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鞍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6-20 | 生效日期:2006-06-20 |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鞍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鞍山市人大(含常委会)
200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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