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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闵府办发[2006]2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2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闵行区委、区政府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的战略目标,妇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
(一)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各界妇女积极融入主流社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领域不断扩展;
(三)妇女群体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有所提升;
(四)社会保障和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妇女整体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妇女生存和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生育等事关妇女发展的重要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妇女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态势已经初步形成。然而,在社会转型进程中,特别是新一轮五年规划期间,妇女在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促进妇女就业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全面参与社会活动的力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提高女性综合素质的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困难妇女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关注。
为此,遵循“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与时俱进”原则,依据《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订《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闵行妇女发展的新目标和方向。
二、发展思路与总体目标
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动力之一的思想,以就业保障、政治参与、提高素质、优化生活、确保安全等五大方面作为“十一五”期间妇女优先发展的领域,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推动闵行妇女与经济和社会的同步发展,体现具有新型辅城功能的现代化新城区和“航天闵行”的妇女发展水平。
总体目标是:以推进妇女与闵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总目标,进一步发挥妇女在“科教兴区”、促进闵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推动妇女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关注妇女生存、发展和参与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对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竞争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生活质量,确保妇女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至2010年,使闵行妇女发展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城市妇女发展的平均水平。
三、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女性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主要目标
——优化妇女就业环境,确保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增加女性就业。鼓励妇女参加受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项目,促进妇女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的多元化。
——完善女性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女性自主创业。
基本指标
1、城镇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稳定在“十五”水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2、逐步提高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
3、企业法人代表中女性比例和非正规就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年度新增的就业岗位中女性占有合适的比例。
2、采取积极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女性自主创业,宣传女性自主创业的典型,研究女性成功创业的规律,推动女性创业的有效模式。
3、鼓励企事业单位、成人教育机构向妇女进行职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妇女参加政府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
4、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需要,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
5、设立贫困妇女培训、创业援助专项资金,为困难妇女、残疾妇女、创业带头人等提供学习机会,积极扶持女性的自主创业。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力度和广度
主要目标
——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结构要在现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提高女性在各级决策层中的比例,并逐步平衡女性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
——增强各级决策层管理者的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妇女在参与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独特作用和优势。
基本指标
1、拓宽参政范围,提高参政层次。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各委、办、局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例稳中有升,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稳中有升。
2、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5%.
3、提高参政水平。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领衔的议案、提案以及书面意见的数量与质量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化和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制环境、舆论环境,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等相关课程纳入中青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
2、将性别平等发展的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统筹考虑领导班子结构,明确女干部配备要求。
3、加大女干部选配力度,强化培养,适时启用,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抓紧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并注意适时补充。
4、保证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匹配。
5、注意引进和培养闵行经济社会急需的女性人才,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6、加强和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沟通联系,强化女代表和女委员的性别意识,由女代表和女委员领衔议案、提案的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7、加强和各类妇女社团联系,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界妇女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作用。
(三)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女性综合竞争力
主要目标
——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在女性群体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普及成人高等教育。
——提升妇女的科学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提高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特别关注和预防心理障碍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基本指标
1、提高妇女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女性科学素养。
2、全区30%以上的家庭创建成学习型家庭。
3、85%以上的家庭创建为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率10%.
策略措施
1、在社区学校、成人学校逐步开设适应妇女特点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课程,提高妇女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
2、加大培训教育宣传力度,帮助妇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强化妇女特别是离土妇女提高文化教育素养的意识,帮助妇女进一步提高总体受教育水平。
3、公共文化设施机构要根据妇女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类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全面发展的素质。
4、女性在中共党员和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妇女整体素质逐年提高。
5、关注女性的心理健康,普及心理疾患防范知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成立青春期少女危机救助体系。
6、广泛宣传女性在经济社会中的贡献率,对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女性每年进行表彰。
7、大力开展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
(四)优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切实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
——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平等受益和覆盖面。
——保障妇女生命和健康权益,继续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先进的水平。
——促进创作和生产妇女健康适宜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消费品,丰富妇女闲暇生活的选择。
基本指标
1、按“应保确保”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同全区社会保险覆盖的比例同步增长。
2、维护妇女生殖健康权,“六期”综合教育知晓率达到8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五以下。
3、进一步提高妇科病检查的受益面,机关事业以及有条件企业单位的40岁以上女同志每年进行妇科检查。
4、稳妥提高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进一步降低非上海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5、优化全区妇幼保健医师队伍结构,区妇幼所的妇幼保健医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0%.
策略措施
1、在现有妇女健康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依托社区鼓励已婚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逐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健康信息,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
2、加强家庭计划指导,鼓励已婚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逐步加大对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健康关注。
3、将性别意识纳入分配体系,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内的公平权益。
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情趣,组织和引导妇女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作用,丰富妇女的精神生活内容。
5、广泛宣传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发挥好上海市妇女艾滋面对面宣传教育示范区的作用,定期组织对女性患者和高危人群的人文关爱活动,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的干预。
6、依托闵行区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中心,落实妇女健康实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历层次,为广大妇女提供多层次、个性化、人性化、优质的保健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妇女的健康需求。
7、完善区内妇幼保健三级管理网络,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卫生保健意识,为流动人口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8、落实“闵行区关爱女职工健康”行动计划,为广大女职工搭建生理心理知识交流和咨询的平台,提高女职工自我保健意识,为女职工提供更多的生理、心理保健服务,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
9、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
10、积极发动、引导妇女参加扶老助困等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妇女在热情参与社会活动中实现对社会的贡献,充实妇女社会生活内容,增强社会和妇女自身对妇女价值的认同。
(五)保障权益——进一步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网络。
——增强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加大维护妇女各项权利的执法、监督力度。
基本指标
1、维护妇女劳动权、人格权、财产权,110报警系统中涉及家庭暴力出警率达到100%,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对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受理率达到100%,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有效提高伤害、侮辱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破案率,抢劫妇女、拐卖妇女案件破案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3、增强妇女了解维护人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法律条例的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依法行政的规划之中,特别要提高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行政司法人员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
2、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调研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增强以社区为基础的妇女维权网络的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3、制止各种媒体及宣传活动中有损害妇女形象现象。
4、努力制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倡导尊重、和谐的社会关系。制止各种媒体损害妇女形象现象发生。充分发挥“110公安司法联动体系”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的作用,及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严厉制止侵害妇女的违法行为。
5、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利益,特别要关注残疾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妇女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救助职能。
四、实事项目
1、设立贫困妇女培训、创业援助专项资金
2、实施闵行区妇女健康工程,为社区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3、完成对1万名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是《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航天闵行和把闵行建设成具有新型辅城功能的现代化新城区的重要内容,实施本规划是闵行各级政府的职责。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方案的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本会日常工作班子,负责有计划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应措施,并把本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各成员单位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3、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本规划及时有效地实施。各镇、街道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经费,按所在地区妇女人均最低1.00元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高于1.00元可按财力情况确定,专款专用,纳入财政预算。
4、每三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专兼职骨干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妇儿工委办公室要配备1-2名工作人员。
(二)监测评估
1、加强对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条件。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专家评估小组负责制订监测评估方案和评估工作,撰写、递交评估报告。统计监测组将监测指标纳入各单位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中,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汇总数据,编写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政协对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规划实施。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每年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自查、自评,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实施规划的年度报告,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瓶颈,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5、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妇儿工委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向市妇儿工委递交区级年度监测统计报告;2008年和2011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递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本规划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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