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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2001年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宁政办发[2001]4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6-0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拟定的《关于2001年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子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01年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6月8日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收支两条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00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在巩固上年成果的基础上,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更进一步地推进我市“收支两条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以及我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01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001年我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宁委办发(2001)7号]精神,结合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81号令,完善规范,强化监督,严肃执纪,严格对照中央提出的六条标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突破薄弱环节,消灭管理死角,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今年的工作目标主要是:
  (一)继续抓好票款分离,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票款分离的规定,确定各项预算外资金收入直接缴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上缴或下拨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应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转和结算。单位财务收支要符合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内部实行开票与收款相分离的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机制。继续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使用的原则和“零基预算”的要求,结合预算改革,统一编制、审核各部门和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逐步改变部门、单位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使用预算外资金的做法,结合财政支出的改革,使部门、单位的预算资金收、支做到彻底脱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审批制度。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银行帐户的设置都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新增或变更银行帐户需报财政部门审查批准,设立基本帐户的报经人民银行审批。要继续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开户数量,杜绝多头开户、乱开户和“小金库”现象。
  (四)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进一步完善票据缴验结报制度。严格按照“凭证购领,限量供应,缴旧领新,票款一致,按期结清”的原则,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推行票据定期缴验结报制度,抓好“源头”管理,使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衔接,充分利用票据管理手段,促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和完善票据管理档案,严格执行票据印制、发放、缴验、稽查、销毁的有关规定。
(五)继续深化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零户管理”的综合财政管理模式,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统一由乡镇财政部门设立会计管理站(中心)代为记帐和核算。

  二、今年要着力抓好的八项工作
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全市要加强领导,继续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对于巩固已有成果至关重要。全市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认真抓好治理乱收费和整治私设“小金库”工作。中央提出的收支两条线六条标准的第一条就是应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或降低标准收取。国务院281号令规定,要给予乱收费、乱罚款的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严肃的纪律处分。今年,全市要继续抓好治理乱收费的工作,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要坚决取消或降低标准收取,凡是没有执行到位的要通过治理立即纠正。对区县、部门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应取消而未取消的,或又出台新的乱收费项目,都必须立即停止执行。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做到政令畅通,同时为深化国企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抓好对“小金库”的整治工作。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政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一经查实,一律按违纪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继续抓好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征收管理。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继续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建立责任制,严格控制减免。
除小额零星、上门征收和机动性较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确属地域偏远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外,都要实行票款分离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必须着眼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使用效益,以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划拨程序和时间,做到及时按核准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预算拨付资金,保障其必要的经费开支需要。要加强对财政核拨资金支出的监管,严格审核单位收支计划和部门支出预算,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财政部门与开户银行要加强协调,审计机关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运行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抓好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清理和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银行帐户的财政审批制度,严禁违反规定私自开设帐户,严禁多头开户和乱开户,严禁金融机构擅自为各单位开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审批与监督,继续清理各单位的银行帐户,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五)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票据的管理。要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纠正票据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收费票据的统一印制、分次限量购领、使用登记和稽查制度,规范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结合乡镇合并和农村税费改革,加强调查研究,规范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要重点加强对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以及银行帐户等管理情况的清理检查,加强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坚决治理针对农民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七)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要充分利用银行现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继续推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科学化,提高管理效率。
要注意防范网络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八)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纪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纪律保障。全市要继续深入地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宣传,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市监察、财政部门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和对“小金库”的清理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自查自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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