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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200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鲁国税办发[2006]23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5-09 生效日期:2006-05-09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明确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国税办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是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明确了2006年政府采购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为此,各级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和任务,把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

  二、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2006年是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年。为此,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以“规范管理”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全省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务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任务。
  1、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四个体系”建设
  加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的要求,坚决杜绝多头管理、多头采购。各市局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岗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规范化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灵魂,也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政府采购工作的体现。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各种采购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标准和采购程序,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的报批、报备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3、拓展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今年,总局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范围,各级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力争每年都有新的突破、新的亮点,更好地服务和方便基层。
  4、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
  今年,省局将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局也要抓好对下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对各地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果、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局,省局将适时对各市局政府采购宣传报道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三、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省局将建立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市局在对本级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下的抽查工作,抽查面不得低于二分之一,省局也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面不少于三分之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5月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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