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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衢政办发[2006]5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21 | 生效日期:2006-04-2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10号)精神,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我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原则、范围和主体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原则:遵循“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配合、集中监测”,实现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整体、合力、互补、共享”。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行业范围: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结合当前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加强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建立贸易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的抽样调查制度,全面反映服务业的总规模和增长速度;同时,对十一个重点服务业进行统计调查和监测,具体包括: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旅游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职业培训业、交通运输业、信息服务业、文体服务业、中介会展业、社区家政业。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主体:服务业抽样调查和增加值的核算由市、县(市、区)两级统计局负责,十一个重点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根据职责分工由市级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见附件)。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
1、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确定重点服务业行业范围的界定,制订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业统计网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落实人员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3、确定重点服务业行业的统计监测指标。
4、确定贸易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抽样调查方案,建立相应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抽样框,抽取并确定样本单位(对象)。
5、编制服务业统计调查汇总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相关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试运行阶段(2006年7-8月)
根据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试报2006年1-6月数据,为2006年年度调查工作打下基础。
1、2006年5月底前市统计局与市级各责任部门、县(市、区)统计局进行业务衔接,市、县两级统计局完成对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样本单位(对象)的业务培训,部署数据收集工作。
2、2006年7月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推算工作。
3、2006年8月组织数据质量评估,对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试行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并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正式实施阶段(2006年12月起)
按照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布置和完成2006年年报和下一年定期报表。以后逐步过渡到按季收集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的统计资料。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主体的工作职责
为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市、县两级统计局、乡镇(街道)、服务业重点行业市级各牵头部门分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统计局
1、确定重点服务业行业范围的界定。
2、制订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服务业调查的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根据抽样框抽取样本单位(对象),组织开展抽样调查及抽样推算工作。
4、组织县(市、区)统计局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市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与检查工作,对县(市、区)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实行下管一级制度,做好主要统计数据的发布工作。
6、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7、做好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
(二)县(市、区)统计局
1、根据《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服务业统计数据及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
3、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做好与本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指导。
4、做好本地区单位名录库和抽样框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5、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小组,做好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根据下管一级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数据的发布工作。
(三)乡镇(街道)
根据《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和县(市、区)统计局的要求,完成服务业统计调查任务,做好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有关服务业单位(对象)的统计调查;负责清查核实统计调查对象;建设和维护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做好样本单位的调查工作,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统计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四)重点服务业行业市级各牵头部门
负责十一个重点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完成《衢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牵头行业统计调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核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督查,对配合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重点行业的统计数据,确保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体现市与县(市、区)的衔接。
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是我市一项重大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单位的配合。衢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调查、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县(市、区)、重点服务业重点行业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衢政办发〔2006〕10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建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争取各方配合。要主动做好与省、市有关部门及在衢的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我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三)坚持依法统计,严肃统计纪律。要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引导各级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全市和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状况。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干扰和阻碍服务业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以保障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
衢州市重点服务业行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及部门分工
为全面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我市建立十一个重点服务业行业监测分析统计指标体系,并明确监测分析主要指标及责任部门。
一、现代物流业
主要指标:引进和培育重点物流企业数、发展城市配送型物流企业数、组织物流园区招商活动次数、组织物流企业管理与知识培训次数、综合物流营业收入、自有仓储面积、现代物流企业数和车辆数、重点物流企业建设投资。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交通局、邮政局。
二、现代商贸业
主要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个数、千镇连锁门店数、二手车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交易量、生猪定点屠宰率、拍卖成交额、新型零售业态门店数及零售总额、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千镇连锁超市个数、万村放心店个数、市场建设投资额。
牵头部门:市贸粮局。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
三、旅游业
主要指标:旅游景区和景点数、游客接待能力、星级饭店个数、旅行社个数、旅行社从业人数、导游人数、四省边际旅游互送人数、国内旅游人数、国内旅游总收入、海外游客人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旅游小商品销售收入、旅游促销活动次数、旅游开发投资额。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经委、外经贸局。
四、金融服务业
主要指标一:银行服务网点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异地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
主要指标二:保费收入(其中:财产险收入、人身险收入)、保险赔付额(其中:财产险赔付额、人身险赔付额)。
主要指标三:非银行投融资机构数、担保、典当机构数及从业人数、担保典当余额、上市企业个数、培育辅导企业数。
牵头部门:市人行。
配合部门:市经委、贸粮局、银监分局、上市办、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
五、房地产业
主要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中介单位数和从业人数、物业管理单位数及从业人数、二手房成交量、商品房开发投资额及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商品房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空置面积、市区房地产网上交易成交量、开展房地产中介执业资格培训次数、新开发小区物业管理比例。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物价局。
六、职业培训业
主要指标一:职业教育学校数、职教专任职教师人数、职校在校学生数、当年职校毕业生数、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职业教育建设投资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新增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个数、“双师型”教师比例。
主要指标二: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包括技术蓝领培训、15天以上劳动技能培训)、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经培训转移就业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参培数、职教培训投入。
牵头部门:市人劳局。
配合部门:市农办、教育局。
七、交通运输业
主要指标:汽车拥有量、私人汽车拥有量、营运汽车拥有量、公路客运量、公路货运量、境内公路里程、境内高等级公路里程、出租汽车总数、交通建设投资额、货运服务企业家数、零担快运企业家数、省际、市际快客线路条数、大吨位运输车辆台数、运输代理培训次数、交通运输业就业人数。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
八、信息服务业
主要指标:农技110信息收集条数、农技110注册用户数、农民信箱注册用户数、网上交易累计成交额、信息服务企业数、通讯业务总量、移动电话用户数、国际互联网用户数、信息技术高中级技术职称人数、各类网站数、信息建设投资额、电子政务建设投资额。
牵头部门:市信息办。
配合部门:市农业局、贸粮局、科技局、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
九、文体服务业
主要指标一:广播电视覆盖率、图书馆藏书量、借阅人次、人均拥有馆藏图书册数、博物馆参观人次、电影观众人次及票房收入、网吧、演艺、娱乐、音像、图书经营单位个数、从业人数以及营业收入、农村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
主要指标二:体育场馆个数和总面积、体育场馆经营收入、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个数、群众健身场所个数、人均体育活动场所面积、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数、体育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国民体质合格率、具备承办青少年传统项目运动会场地面积、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次数、文化体育建设投资额。
牵头部门:市文广出版局、体育局。
十、中介会展业
主要指标:房产、劳务、司法、运输等各类中介服务的单位及中介服务业行业协会、从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或资格专业人员数、中介服务业务收入、举办大型会展次数及参与人数、组织中介服务业执业资格培训次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劳局、经委、贸粮局、建设局、人行。
十一、社区家政业
主要指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社区警务室个数、社区规范化医疗机构数、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数、社区室内外健身活动场所个数、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服务企业家数、社区民间组织数、社区服务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社会养老机构数及入院人数、社区工作者人数、社区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家政服务机构数、家政服务就业人数、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就业人数。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劳局、农办、工商局、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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