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收费标准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价费字[2001]4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6-13 生效日期:2001-06-13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标准的函》(赣教高招(2001)9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学习(2001)23号)精神,结合我省网上招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高招办缴纳招生录取费由原来的50元/人调整为65元/人,该项费用由成人招生学校支付,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录取的考生。
  上述收费自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变更手续后执行。

江西省其他机构
2001年06月1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