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05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府字[2006]4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7-1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要求,经研究,确定2005缴费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年利率2.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按此计算利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7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